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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共内蒙古农业大学委员会保密委员会工作职责

2013年03月28日 11:24 admin 点击:[]

内蒙古农业大学保密委员会是领导全校保密工作的专门组织,在上级保密部门和校党委的统一领导下,负责领导、指导和协调全校保密管理工作。为了确保国家秘密的安全,根据有关保密法律、法规,结合我校实际,制定本规定。

一、严格遵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》,贯彻执行上级部门的指示,组织监督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和各项保密制度在学校的实施。

二、依据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和上级保密规章制度,不断制定、完善学校具体保密管理规章制度。

三、根据实际需要随时召开学校保密委员会工作会议,研究、指导协调、解决学校保密管理工作中的具体问题,总结推广先进经验。

四、组织全校的保密宣传教育,提高全体教职工特别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的保密意识。加强保密队伍建设,有计划地组织保密干部学习保密法规、制度,熟悉保密工作的基本要求和做法,提高保密干部的政治和业务素质,切实做好各项基础性工作。

五、追查处理失密、泄密事件,根据国家有关保密法律法规,对我校失密、泄密事件提出具体的处理意见,及时采取补救措施。

六、配合上级保做好要害部位的安全技术防范工作,提高学校保密技术的保障能力。

七、向上级保密机关高报学校保密工作情况,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
下一条: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办法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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